诉讼离婚是么?
感情破裂一定会调解。
需要提供的证据只能是对方负有违背忠实义务啊,或者婚姻自始无效的证据。
婚姻法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离婚就要对双方感情破裂展开取证工作,例如: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感情,还有比如双方分居时间满两年,如果对方有过错有重婚或与其他人同居,就要取得相应的证据啦一般法院开庭先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离婚,第一次开庭基本不会判离的。取证工作很重要,如果自己查找一般有难度,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忙,律师港湾就不错,有很多专门做取证工作的人员,可以先去咨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