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受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所以,我觉得我们既然到世上来了一趟,就得珍惜这宝贵的生命,不要虚度光阴,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要比死更难,死,只需一时的勇气,生却需一世的胆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肖伯纳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所以我们遇到坎坷时,不该怨,应该对生命有着希望,有着向往有着憧憬,让生命变得辉煌。应该把黎明看作是生命的开始,把生命的阶段都去作一个小结,小结的后面不是都挂着一个丰满充实的果子吗?
我们要把握上天给我们创造的机遇,因为生命是一去不复返的!眼前保得了的切莫要放手,一放手,你就永远掌握不好自己的生命,我们应该一步一步地走下去,踏踏实实地走下去,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这样才是一个勇者!
据统计,每年全国要发生上万起交通事故,而中小学生事故约占事故的30%。这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啊!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是这样报道的:那是一个触目人心的故事,在2005年,一辆接送孩子的车停在某学校的公路旁。车上一个小男孩的奶奶在路边等他,那个小男孩看见了奶奶,大概是一时兴奋,忘记了向左右看有没有车辆,立刻冲出门外去。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砰”,那个小孩被撞倒在地,当场死亡。这个小孩是怎么会被车撞的呢?就是由于小孩下车时,没有看看左边右边有没有车,而是一下子就冲出去。这样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一个动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遗憾,留给了家人一辈子的痛苦。
交通事故不仅发生在青少年身上,还发生在许多知法懂法却还要犯法的大人身上。记得我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导:在一家灯火辉煌的酒店里,冲出一名跌跌撞撞的醉汉,酒店里又传出一句话:“小李,再来喝一杯!” “不…不用了,我…我要回去。”接着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带着疲倦与醉意,人与车匆忙上路了。“啊——”一声尖叫划破夜空,还没等他睁开眼睛,行人已被撞死在人行道上,殷红的鲜血流了一地!
我们可以想象:在血淋淋的事发现场,事故车辆胡乱横倒在地上,伤者躺在血泊中痛苦地呻吟;医院里则哭声阵阵,死者、受伤者的家属痛哭流涕,唉声叹气…这些令人痛心的场面,曾使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又曾使多少颗甜蜜的心在一刹那之间被打碎?这种种的不幸都是不遵守交通法所酿成的罪恶!
随着经济的繁荣,我们国家的交通事业也随之突飞猛进,但身边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不断直线上升。难道这些血的教训还不足以给人们敲响警钟吗?希望所有人都能学习、了解交通法,遵守交通法,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美好的人生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护林,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更稳定、更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