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此条规定,如果单位在没有和你协商的情况下修改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