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2、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受害人主张营运损失的,应当承担营运损失责任。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受害人能够提供确切的损失证据,依法根据确定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不能确定损失,应该按照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一定的赔偿。在实践过程中,能够证明受损者得损失的证据,有运营合同等。
扩展资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停运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谁主张谁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明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待利益
1,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责任没有下来就不能确定的。确定下来有责任人赔偿。
停运损失的认定: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你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那就按照你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就会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年均收入*******元的标准计算,则你的停运损失为:*******元÷365天×28
2,其实损失的项目是很多的,损失的车辆维修费、吊车服务费、拖车费、拖车清理费、停车费、货物损失及装卸费、停运损失、交通费等等。
3,赔偿的有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看具体情况了。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主张营运损失的,应当承担营运损失的证明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营运损失的赔偿,如受害人能够提供确切证据的,依证据确定的损失数额赔偿;如果不能确定损失的,按照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损失数额赔偿。实践中,能够证明受害者间接损失的证据通常包括,货运合同、客运合同中约定的可期待利益、如果没有合同的,可提供受害前一直六个月的营运获利数据,票据等方面的证据。
一般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仃运损失并不支持,因交通事故一般是过失,出了事故往往直接损失都难支付,更何谈仃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