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本次试点工作计划招录168名试点班学员,其中法院60名,公安机关108名。招考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培养模式
试点工作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实行定向培养,考生报考时即定培养层次、定接收单位,被录取后,分别参加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专科试点班培养学习,合格毕业后到定向政法单位报到工作。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来自华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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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8月中旬出,具体情况随时关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不能报了,具体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