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用物品邮寄回中国,怎么办手续能正常免税?

2025-05-15 08: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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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是指物品货值小于1000RMB,且税额小于50元。

  2010年43号文: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收件人需持以下证件到海关办理清官手续。正常情况下自当事人至海关办理手续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放行手续。

  (一)收件人(或代领人)身份证件(交验正本证件,提交复印件一份)。(二)办理海关手续通知单。(三)如是委托代领,请提供委托书。

回答(2):

在德国出口的申报,我不清楚。
在中国境内到货的清关,正常情况下,个人物品是旧的已用过的,如果不是国际知名品牌,可以把申报价值写得低一些,正常是不用交税的。
同时你也可以联系帮你承运的货运代理公司,一般是需要具体物品明细,货代才有办法让报关行确认是否需交税,已经是否能正常通关。有些物品是有进口限制的话也比较麻烦。例如电器(额度电压36V以上)要3C认证,电池(蓄电池)要进口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