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问

2025-05-17 22: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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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不能胜任工作指的应该是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在不能胜任现在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2):

其实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考虑公司的环境了,看看是大环境还是小环境出了问题,如果是大环境出了问题(公司政策制度大调整你所在的部门或者子公司不需要了要被牺牲掉了)就不用想太多果断换公司或者换个你能胜任的其他部门的岗位吧,如果新岗位你都不能胜任的话。。小环境呢就是要看是不是跟领导关系没处好,如果是的话就处好点吧。。为人处世比会做事更重要。。。合同有没有期限又有什么呢。。看开点吧。。。

回答(3):

是前俩次。如果前俩次合同期间工作都很勉强,那用人单位可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是第三次,那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调往其无法胜任的岗位,用以规避应负的社会责任。

回答(4):

第三次准备签订合同经双方协商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次合同期间如果不能胜任的话,直接就没有必要进行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