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满之后,必须本人去车管所吗

2025-05-13 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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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驾驶证扣满分之后本人必须去车管所。驾驶证被扣满12分会被交管部门暂扣驾驶证,然后驾驶人需要在十五天内到车管所学习并参加相关科目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本人不去无法处理。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回答(2):

这是必须的,由于被拘留15天,不可能在这期间去领取通知书的,而参加学习和考试也必须是本人,所以必须由本人去车管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