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购买过1套经适房。现参加了单位集资房已入住,单位正办理房产证,不知是否会不符合政策不能办理

2025-05-20 0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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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在你的名下没有房产的话,你应该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为了防患于未然,你可能需要复印离婚证、2008年离婚时的裁决书——因为你说是“判归原妻”。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属于你原妻,事情可能就要麻烦一些。房管局可能以“假离婚”的名义拒绝给你办证。 非常感谢朋友的答复。我是协议离婚,现在经适房产证已在前妻名下,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但问题是我曾经购买过经适房,已经享受过福利。虽然现已经离婚但是否会不能再参加单位集资房的福利(房改办)。请朋友再帮助分析一下。感谢! 回答 如果你前妻本人也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没有受到房管部门的质疑,这次你应该可以参加单位的集资房。正常情况下,也应该能够顺利地办理下房产证。但如果你和你前妻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又复合了,并被举报拥有两套福利房,你们就可能会被迫放弃其中的一套,并可能会被罚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