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拒签判决书的问题

2025-05-23 12: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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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拖,你签不签都不影响判决效力,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15天,你最多只能拖那么久,实际上意义不大。你从判决下达开始算,到14天的时候就去上诉就行了,只能那么久。另外就是不知道你对这个判决的哪里不服。一旦判决离婚,那么你们这婚是肯定离了,这个即使上诉也无法改变,可以改变的只能是财产分割以及监护权归属这些问题。

回答(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没有收到判决书,即判决书还没送达,15天的上诉期还没有开始计算。如果邮寄给你,你拒绝签收,一般不影响送达,15天也会开始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所以,你不能通过拒绝签收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来拖延上诉期限。

回答(3):

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法院要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按地址邮寄判决书,拒收的视为送达;
所以最好签收判决书,要看清楚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