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旅游合同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2025-05-15 06: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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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游览时间;消费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消费者在合同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名称以及价格、游览时间等;消费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方式;旅行社对消费者遇到人身、财产损害时的免责条款。

如果对格式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有争议时,消费者应积极和旅行社协商对争议条款的内容进行变更,而不应因怕麻烦置之不理,以便发生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消费者旅游过程中受到伤害进行索赔的问题,除侵权责任之外,消费者还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其责任人应当为与消费者直接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公司。

只要旅游公司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有不符合约定的(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人身伤亡),消费者即可以旅游公司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主张违约责任通常在实际中相对便利。因为在现实情况下,消费者与本地旅游公司签订合同,而到外地后,通常会有地接社来具体负责行程。这种情况下,地接社的服务行为就应当认定为合同签订方旅游公司的行为,旅游者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的,应当以签订旅游合同的本地旅游公司为被告。而不必去向外地的地接社去主张,减轻了诉讼成本,但消费者提起违约之诉时不能提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