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要索要加班费.
你所说的不定时工作制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也就是8小时工作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也就是说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政府劳动部门审批的,并且审批程序相当严格和苛刻,你们的公司我相信没有申请过,也就不存在不定时工作制,你可以要求公司出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