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如果你在期间去交警队接受处理了,那就可以在2013年7月2日清零的;如果没有处理,那就是一直记录的。。。
新交规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只要你在7月14日记分周期结束前缴纳了罚款,7月14日记分就会清零。
是了,是按你领证是上面的发证日期开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