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为包运租船所签订的合同。
包运合同就是船东只要按照合同上的承诺,在一段时期内运完你们指定的货物,无论他用几个航次,或者那条船。只要船舶和航次数量或者港口没有损害货主的利益,或者故意造成了损失,都可以。
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承运人负责将货物由指定装港运至指定卸港的租船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不规定载运船只名,也不计使用船舶的数量,一次签约分期运输。
扩展资料:
对于这种运输合同, 货物是作为中心, 不是船舶。这种合同会要求船东在某段时间内承运某数量的货物, 或会表明这段时间内会有多少航次, 每次至少承运多少货物。
有时合同会表明航次隔开的时间 (interval), 或会运用“fairly evenly spread”或类似条款表示航次需要在运输合同期间合理地平均隔开。
运输合同不会表明船名, 通常只会是把哪一类型的船舶与特征 (例如是船龄,大约的载重吨及船舶长短与吃水等),并加以说明船东到时提名的船舶必须先取得货主/承租人的批准但后者不得不合理拒绝。
COA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包运合同
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承运人负责将货物由指定装港运至指定卸港的租船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不规定载运船只名,也不计使用船舶的数量,一次签约分期运输。包运合同适用于货运量大而又可分批运输的货物。包运合同一般有下列条款:(1)货物与运量条款。其中载明货物的品种、总运量、每年运量、每年航次数等内容。(2)溢短装条款。若某一航次多装了货物是否可以从总运量中扣除,若少装了是否可以在以后的航次中补装,以及溢短装违约处置办法。(3)装卸地点条款。确定装卸地点并规定港口的安全问题,以及谁承担不安全的责任。(4)运费条款。运费可按合同签订日的费率决定,也可采用每次运输费率的办法。条款中还要有运费支付方法及因迟付运费而产生的有关支付利息、解除合同与中止合同等相应规定。此外,包运合同还有其它一些与航次租船合同相类似的条款,如滞期、解约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