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市医保特殊门诊证?

2025-05-06 16: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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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以下简称《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由主任医师填写诊断及治疗经过,提出治疗方案,医院医保办审核。参保患者持医院出具的《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门诊报销标准
1. 在职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
2. 退休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80%。
3.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住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

住院报销标准:
1.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标准2005年定为1300元,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2.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用分段结算、累加
支付的办法,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5年定为7万元。

3. 一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7万元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院前7日的医
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结算。

回答(2):

你先到医院的医保办填一张特殊门诊的申请,医院会让你到指定的医生那去看病,医生会给你开药,然后把申请表和处方拿到医保局去进行审批,医保局审批完成后,你到医院去拿药。
特殊门诊是每个季度报销一次。
报销完后又要重新申请。

特别提示:医生一定要选好,因为你以后只能在那个医生那看病了的。医院也一定要选好们,因为特殊门诊申请的哪家医院以后也只能在那家医院看病买药的,不能拿处方到外面的药店买药的,医保局是不给报销的

回答(3):

很简单的,到看病的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到单位盖章。然后去医保中心特病审批窗口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交给医院医保办即可。(前提是要是癌症的病人要进行一次化疗后才可办理)。

回答(4):

参保职工患33种特殊疾病的,可按下列要求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一)患者应提供下列资料:1、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2、患病以来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3、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彩照);(二) 由所在单位统一持患者《医疗保险证》。

回答(5):

向医保办提交医院的特殊病种的诊断书,办理物殊门诊申请,这样的话就可以报销门诊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