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请专业人士帮忙一下,十分感谢?

2025-05-20 21: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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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侵权具有连续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其仲裁时效起算点应确定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

劳动者需制作《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两份,《申诉书》内容须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被诉人(即系企业)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项、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劳动监察大队以及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有模板)。劳动者须提交他自己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核对后会退回)、被诉人(即系企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得到的《企业登记资料》及与企业存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者收集好《申诉书》、身份证、《企业登记资料》及与企业存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到企业所在的镇(街)劳动仲裁庭提出申诉。仲裁庭会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而一般案件会在受理后45日内结案。

回答(2):

分析: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这样做了吗?

2如果你给单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但如果你的做法是合法的,你没有错,是单位故意克扣,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主张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扣工资的部分需核实,若单位侵权,一起写到申请书里面。

3需要准备的材料如图。

回答(3):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劳动仲裁”胜算机遇很大,你的工资卡的转账记录是否为“工资明细”,如果仅只是普通转帐的话,你很难主张;
2、你能找相关同事问到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就可以去工商局的官网上查询到公司法人是谁;
3、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够3年的话,试用期约定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此公司这点就是违法行为。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