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罪犯出现严重疾病,一般监狱不会发通知给家属。必须有家属去询问监狱的地点及相关探监规定。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去你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据你二人亲友关系的相关证明,一定要盖章。
每个监狱都有固定的接见日。在固定的接见日的接见时间,只要去监狱的接见室出具相关证明,一般就可以了 。如果是大型监狱,还得弄清分属的具体监区。可以去监狱机关相关科室打听,或是向其家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