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直行过马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上了我,现对方伤的很重,交警推责任自己协商,说责任要一个月后出来.

请大家帮帮忙,给我点意见!
2025-05-18 14: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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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主是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被归为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要不是非机动车故意,楼主至少要有20%的责任。
楼主别以为自己正常行驶就没有责任,楼主至少是对路况观察不清、采取措施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当……。

楼主也不能说交警推脱责任。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一般执法者掌握的处理程序是:
1、非机动车骑行人受伤时,要首先救人。
2、所需抢救治疗费用,由机动车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司机先行垫付。
3、待伤者痊愈时,交管机关才会介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4、按照责任大小,计算已花费的以及还将花费的费用,双方分摊。

这些费用包括:财产损失费,抢救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误工费,因治疗而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伤者家属因此发生的误工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若伤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还要计算对伤者的赔偿、伤者所抚养/赡养人的抚养赡养费、对伤者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等等。

因为是机动车一方垫付的医疗费用,等到痊愈时,即使交管部门做出了摊派方案,若机动车负担部分少于已垫付的部分,差额也很难拿回来了。

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注意不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机动车就很被动了。

若楼主对交警做出责任认定书、费用摊派或伤者的表现不满意时,只能协商,协商未果或不满意,楼主就只有打官司一条路了。

祝楼主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