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有人就事小
没人这事儿就大了。
二十多天已经不是行政拘留而是刑拘状态,弄不好判个刑很正常的。
甭瞎捉摸了,两条路:
能找到相关人员就托人花点钱了事儿。
如果觉得托不到真人,那就找律师吧,一样的花钱,手续程序他们都很在行的,一般看守所周边的律师事务所都很有门路的。
最后提醒,主动上门说帮忙的要谨慎,现在靠这个蒙钱混事儿的大有人在。
需要证明:1、不是团伙犯罪;2、买电瓶时不知道是赃物;3、退换全部赃物、4、缴纳保证金;5、出具担保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