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法

我都转业一年多啦可是我的公积金还没发这是为什么
2025-05-10 23: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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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晕,找你原部队的财务部门啊,一般转业同年下半年就发放了。我是08年底转业的,当年7月发放的啊。当然,也有可能是已将你部队的公积金转至你现在单位财务部门继续累积。你应该先到现单位查询,如果现单位说未接收到原部队的公积金转入证明,那就回原部队领取。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持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工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观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1)转业、复员人员:在工资截供的同时,停止发放房租补贴和享受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时,按其在军队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参加公积金存储的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2)离退休人员:由军队供养的,仍按现役军人干部规定标准发给房租补贴和享受住房公积金;不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或虽由军队供应但本人申请不再参加公积金存储的,由军队按其原职务、级别和参加存储公积金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一次性计发个人全部公积金。  (3)个人购买住房的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军产住房时,必须支付个人的全部公积金,从支取公积金的下月起停止参加公积金存储;个人(含配偶)购买非军产住房或自建住房时,亦可以支取个人的公积金。  (4)牺牲、病故人员:参加公积金存储的人员牺牲、病故后,从牺牲、病故的下月起停止公积金存储,生前存储的公积金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次性领取。其遗属在免交房租期间,不享受房租补贴。   (5)房租补贴,凭营房管理部门的通知,逐月随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随生活费决算逐级领报。

回答(2):

晕,找你原部队的财务部门啊,一般转业同年下半年就发放了。我是08年底转业的,当年7月发放的啊。当然,也有可能是已将你部队的公积金转至你现在单位财务部门继续累积。你应该先到现单位查询,如果现单位说未接收到原部队的公积金转入证明,那就回原部队领取。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持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工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观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1)转业、复员人员:在工资截供的同时,停止发放房租补贴和享受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时,按其在军队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参加公积金存储的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2)离退休人员:由军队供养的,仍按现役军人干部规定标准发给房租补贴和享受住房公积金;不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或虽由军队供应但本人申请不再参加公积金存储的,由军队按其原职务、级别和参加存储公积金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一次性计发个人全部公积金。 (3)个人购买住房的人员:在职期间购买军产住房时,必须支付个人的全部公积金,从支取公积金的下月起停止参加公积金存储;个人(含配偶)购买非军产住房或自建住房时,亦可以支取个人的公积金。 (4)牺牲、病故人员:参加公积金存储的人员牺牲、病故后,从牺牲、病故的下月起停止公积金存储,生前存储的公积金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次性领取。其遗属在免交房租期间,不享受房租补贴。 (5)房租补贴,凭营房管理部门的通知,逐月随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随生活费决算逐级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