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