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按撤诉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由于小诉人的原因,例如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用、上诉人无正当理由以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二审法院才可以对上诉人按撤回上诉处理。
而只要上诉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的,,并按规定时间交纳上诉费用的,上诉人的上诉就有效,至于二审法院的立案时间,这是法院管理上的问题,与上诉人无关,不能因为二审法院没有及时立案而对上诉人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百二十条 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可以,除非被告能当即履行义务,你才能够撤诉,否则如被告反悔将对你不利.我劝你不要撤诉,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比较好,如被告不履行协议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