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没搞清楚一个概念,官司没有输赢的概念的。法官帮你们分清楚到底该赔多少钱而已。去打官司,是个好事。
法律是填平原则,就是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就算你主责,也不是对方想要多少就给多少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物损,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去打官司,比和解,多了:律师费(也不用担心的,不是对方要多少就有多少的,法官有依据的,也不是你全部承担)精神损失费(因为有人伤,看伤情而定,这个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