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疾病有哪些?

2025-05-20 0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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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患有此病,您老公正常,那么你老公可能为完全正常或则为携带者但表型正常,所系你们生的孩子按遗传分析患病的可能性为百分之25。去检查一下,轻度的话可以不用治疗,只要注意加强营养,适量补充叶酸和维生素E即可。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现在主要依据的是《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