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同级检察院是否可以提出抗诉?书上说可以,讲课老师又说不可以。

2025-05-21 20:26: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以讲课老师为准,不可以抗诉。
个人认为,书是人写的,不是法律规定,不一定准确,所以书误导了你。
所谓抗诉是对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而强制决定不是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
当然其有错误的可能,而救助渠道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强制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或者提出解除申请。
至于检察院,只能提出纠正意见。

回答(2):

是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回答(3):

嗯 这需要老乡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