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企业打工,刚干了五十多天,脚大拇指砸骨折了,这算不算工伤?医生说三个月脚趾不能着地,六个月...

2025-05-18 04: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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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肯定属于工伤!你现在要做的是要去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
http://baike.baidu.com/view/8658150.htm
只有工伤被社保局认定后你就有了法律保障,一切都该公司赔偿:
http://baike.baidu.com/view/4133788.htm
工伤鉴定等级后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http://baike.baidu.com/view/2001275.htm

回答(2):

首先肯定你这个算是工伤,处理流程如下,供参考:
第一步,你问下你的公司是否给你做了工伤认定,如果做了,那你就坐等医疗期结束吧;
第二步,去做工伤鉴定,鉴定结论出来了。
第三步就可以跟公司谈工伤待遇了(具体多少金额,看你的伤残等级、当地工资水平以及你的年龄)。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做工伤认定,那你自己可以去做,带好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证明你是这家公司员工身份的有效证据(如工资单、员工证之类),到当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材料,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去调一份。然后做 工伤认定,对受伤员工本来来说,有效期是一年。认定结果出来了,就可以参照上述二三步处理。
你可以拿到的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3笔。
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到你!

回答(3):

肯是工伤,你先别急着怎么了断。反正现在你是属于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你等你的伤好了以后再去做个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残评级。到时可以叫公司一次性补偿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