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入赘到台湾是不是有台湾的永久居住权

2025-05-13 0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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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台湾的法律规定,大陆配偶在台湾的身份被划分为4个阶段,结婚的最初两年被称为“团聚”阶段,此时是被禁止工作的;接下来是4年“依亲居留”阶段,这期间只有符合台湾“劳委会”规定的8种对象,即在台配偶属于低收入户、年满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遭受家庭暴力等,才能申请工作许可;之后两年是“长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请台湾身份证,获得永久居住权,拥有和台湾本地人一样的权益。

回答(2):

有,半天妖讲的不对,结完婚就可以依亲居留可以工作,没有所谓两年“团聚”阶段

回答(3):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