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产上的法律问题,请有资质的法律大师解答!很重要!很重要!

2025-05-23 04:01: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
1、从房地产业务上分析:贷款人(即借款人)分主贷和次贷,主贷信用记录良好的情况下,次贷出现不良征信记录,到相关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证明》,同时稍微增加点首付是可以操作的;
2、从法律角度分析:继承过户必须是发生在产权人亡故后的,而赠与要交3%的税(再次出售还要交20%的个税),税费比较高;
不知道贷款进度如何,如果可以在业务上变通操作的话,建议采取1。
实在不行就得去公证处了。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了,并且房产局已经备案,明确了产权人,公证处是不给公正的,因为法律明确的产权人是不容侵犯的。

回答(2):

你们直接去公证处,带上房产证,身份证,你父母和他们的其他继承人也要到场签订放弃继承权利书。

回答(3):

等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具体手续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