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再续签合同,是不能拿到补偿金的。因为这种情况是排除在经济补偿条件之外的,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以,你签得越长越好,对自己越有利。如果你中途不想做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就行了。但是如果公司在中途想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