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们国家还没有可以生育第三胎的政策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不能,如果再婚前已生育子女2个以上的,不得再生育。
你们是可以合法的再生一个小孩的。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对于离婚后的一方,与另一异性再结婚后,只要一方没有孩子或一方不带孩子,是可以两个人再生育一个的孩子的。
我看过有关法规,可以生第三胎,第三胎后就不允许再生,先办个准生证再生,免得孩子上户口时被刁难。
如果你们那儿生二胎是合法的,就可以,但应该还有间隔期的要求。各地政策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城镇户口只能生一胎,农村户口能生二胎。想要知道更明确,建议你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你住所地的村(居委会)咨询,也可以上网查查你们当地省级部门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