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事故发生1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被认定为工伤,带工伤决定书,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仲裁。
当然可以要求,在法律上,你完全有这个权利。
现实来讲:
小伤好说,大伤的话,由于没合同,没保险,老板的支付能力是关键。
大老板相对好说点,有钱就好办。
小老板,再穷点,就算提出了赔偿要求,也很难争取到。哪怕赢了官司,执行时也难。
假设:给一个外地来本地,租房子住,买油条的老板打工,被烫成了重伤,这事真的不好办,有时要看老板的人品了。
你还能上网打字,说明伤不重,建议友好协高解决,最起码的:
1、要求老板支付所有医药费;
2、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3、工伤鉴定后一次性补偿金(出于节约双方的钱角度考虑,可以不鉴定,直接开谈)
可以,只要能证明你在哪里工作就可以
是工作,可以要求赔偿。
你要是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也是可以的。
没签合同超一个月吗,要付双倍工资的,这个你可以要求仲裁,单位要给你补发,工伤再具体咨询一下,应该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