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A和B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B以自己的财产为该债权债务关系设定抵押,同时C也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A若放弃B的财产抵押的权利,则对于B的抵押财产A即丧失优先受偿权,那么在此范围内A也不得要求C履行抵押权。即C在此范围内免除其担保的责任,除非C承诺仍然提供担保。
比如我将房子抵押给你,向你贷款20万,房子值得10万,另有其他担保人为了我向你提供担保,如果你放弃房子抵押部分10万的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这10万元部分的担保责任,只需要承担保证其余10万元债务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