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清楚这其中的原因,如果单单是因为她跟其它男的相处过几年而嫌弃,我想说的是这都什么年代了。只要没有结婚,人与人的恋爱相处甚至是同居都是正常的事情,没任何理由把这个与嫌弃挂上钩。
当然,我觉的这里面可能还有别的原因,女方交往了四年而被反对分手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是女方身体有什么病况?或者是品性有点问题。如果要是这些问题,家长反对则也算是情有可缘的。
当然,如果仅仅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那管这些干啥。
不会,只要你是真的喜欢她了就不会嫌弃的。哪些都是过去的事,是在认识你之前的事,这你没有任何嫌弃的权利,如果一定要怪,只能怪缘分,为什么不让你们更早的见面偏偏是在这个时候,再说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一开始恋爱也是再追求幸福,只是没成功而已,她的出现不是只为了等你一个人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恋爱是正常的,难道你认识她之前就没有恋爱过吗?你这是大男子主义,是我的话,只要真心喜欢过她以前做过什么的,不会过问只要跟着我的时候一心对我足矣。
一般不会,重要的是这个人怎么样,不是别人对她的看法。再完美的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只要你喜欢就完全可以在一起。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交往过的经历,除非是初恋结婚(概率很小),现在社会复杂,你所知道的这个女孩跟别人交往过不算什么问题,总比其他女孩多次交往,私生活很乱再扮纯情的好。首先人品好,会持家的好女孩不要放过。不过他愚孝,听从家里的任何安排倒是值得思量。家人干涉过度,对婚姻和交往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