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犯劳动法。
第二劳动法未规定员工的工作服需要员工自选支付费用。可不理其。
你这种情况现在等于你要不做了公司拿工作服这事来说事,这可以不用理他。按正常手续办理辞职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为难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电话是12333。
好多公司给员工发工作服都是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不扣工资里的钱,一般都是三个月,如果在这期间你辞职了,估计要从你工资里扣除,既然试用期是三个月,哪怕这不是你想待的地方,也要把你本职工作做好,刚毕业的第一份工作很重要,肯定有你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要老是跳槽,其实你会发现跳过来的职位不见得比上一份要好,会认为如果自己在上一个地方坚持下来要好的多,感觉差不多就慢慢干,正是积累经验的时候,干了两年有工作经验再跳槽也不迟,支持你加油
楼上说的对,建议你多去翻翻劳动法,买一本回来看,大概十块钱吧
到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