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取怎么办

2025-05-07 08: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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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取”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名下建行或者工行储蓄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建行省内有效一类卡,工行全国有效一类卡。) 2.一般情况需提供:代办手续及代办人证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夫妻代为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单位代办需单位公积金代办员提供单位代办承诺及代办员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合法、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有效期内。) 5.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人或代办人影像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现场拍摄。) 6.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发票真实与房屋信息相符,税务网站可查。) 8.一般情况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单身无需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西营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西营城村 网点电话:136305401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宽城区米沙子镇尚德华园德远街556号 网点电话:0431-811868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兴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新民村 网点电话:0431-825276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