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预估合同金额超过200万;
货物类预估合同金额超过100万;
服务类预估合同金额超过50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施行 2000年5月1日)》: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以当地人民政府采购每年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官方定义是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有具体的明确的金额数量,如30万元、50万元。所谓招标是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其他的招标实际上严格来说不是招标,是议标性质的。分为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如 单一来源采购就是给一家供应商做,哪能说是招标呢。。。很多人为了方便说话,就说招标,根本不是这回事。。。
施工项目必须招标金额的标准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