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80%以上即可。
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运输途中公路路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暂不卸载。执法人员在车主道路运输证附件上对其进行超限超载警告、登记后及时放行。
对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将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整车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通过限载标准的桥梁或危桥时,必须在公路部门的监督下减载桥梁允许的吨位后方能通行。
扩展资料
2020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绿色通道”政策变化:
(1)依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2)鲜活农产品运输承运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于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4小时以上,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预约通行业务平台(以下简称“预约平台”)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自预约运输起始时间起24个小时内未驶入高速公路的,当次预约自动失效。
(3)如未能提前进行网络预约的,承运人应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在收费站指定车道进行通行登记。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入口收费站设置一条兼具通行登记功能的车道。
(4)未进行网络预约或车道登记的绿通车辆,经出口收费站查验人员(以下简称查验人员)检查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5)承运人在出口收费站未申请查验、拒不配合接受查验的、或驶离收费站后再返回申请查验或拒不配合接受查验的,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贵州省出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多彩贵州网-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绿色通道”政策将有这些变化
贵州境内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的超限计算方法有两种:1单轮6吨,双轮10吨,前4后8在货重不超过32吨就可以享受生鲜运输的免费的绿色通道。2 前4后8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可享受绿色通道。
绿通贵州省各县市标准不一样。最多不超36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