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只要公司跟员工协商一致,贵公司就可以根据新合同的内容变更旧劳动合同上面的相关条款,然后跟员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然后新入职的员工建议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来旧合同的员工不同意变更原来劳动合同的内容,那么公司就只能继续履行旧合同。如果旧合同到期的员工,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合同份数,是否存在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
老合同到期,重新按照新合同签订。
新入职人员,按修改后劳动合同签订。
慢慢变更。
如果实际薪酬高于劳动合同薪酬,则按实际薪酬发放;如果实际薪酬,低于劳动合同薪酬,则按劳动合同规定薪酬发放
公司可以修改自己的劳动合同,给予新入职的员工签订。
已签过合同的员工按旧合同履行。
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当然是和劳动法不冲突的前提下。如一方不同意,须老合同到期再重新签订。 嗯,我是这么理解的。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