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例,最好能给出法律依据及理由,谢谢

2024-11-04 15: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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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名师解析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涉及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构成共同犯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2):

1、抢劫罪。因为,陈某有非法占有赵某钱财的故意,并且通过控制本人、使用暴力获得钱财,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非法拘禁罪。高某是有非法拘禁他人的故意
3、两人属于部分共同犯罪,就非法拘禁罪构成共犯。
4、构成敲诈勒索罪。
5、故意杀人罪。用木棍猛击赵某的头部,头部是要害部位,陈某应当预料到会杀死赵某,有杀人的故意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3):

来晚了,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