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关于设立登记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5-05-20 2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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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工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