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这种情况与其说是“转弯让直行”,不如说对方违反了交规第53条,在遇到路口堵塞的时候,驶入路口导致你被撞。我估计那个人不是消失了,而是找关系去了。。。楼下的给你的答复有个陷阱“有些责任认定看似不合理你也没法”,意思是实则是合理的。我个人认为尊重事实,关键还是看采取哪一条来进行解答。法理是人定的,在你所说的情况下,应该判对方全责,要不然,看见转弯的车就去撞,撞了还得赔偿,多划算。
左转弯与直行碰撞,按照你上述说法,应以交警责任认定书为准,但是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应该尽快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给你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