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船厂工作,因工伤导致两根肋骨骨折,在家休养两个月左右,请问单位应该赔偿的有哪些方面的花费

休息期间工资应不应该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呢
2025-05-18 09: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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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第一步: 【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二、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