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增值税 已经申报成功了 但是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有什么后果

2025-05-23 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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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税款,有以下后果: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对欠税纳税人有逾期未缴、逃避缴纳等情形的,税务机关在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时,采取给予相应扣分、直接判定为D级等方式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2、实施欠税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3、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处以罚款(税务机关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收缴并停供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回答(2):

报增值税 已经申报成功了 但是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有什么后果----税报不出去,过了征税期会产生罚款和滞纳金。

回答(3):

如果是在申报期内,国税局会在最后一天截止日内进行扣缴操作的,只要之前能把款子存进即可的。

但在这最后期限仍未存足款项的,会造成无款可扣的。
那么税局会下达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在此期间会有滞纳金的。
如在限期内仍未存足款项的,国税局会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的,具体见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