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答:您好。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1、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出补偿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
4、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以黑龙江省为例(1)五保户补贴标准:三级危房为3500元,二级危房为6500元,一级危房为22000元;
(2)低保户补贴标准:三级危房2000元,二级危房3500元,一级危房20000元;
(3)残疾困难户补贴标准:三级危房2500元,二级危房4000元,一级危房12000元;
(4)农村困难农户补贴标准:三级危房2200元,二级危房3500元,一级危房5500元。
总的来说,还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财政情况和中央对地方的支持力度,详细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并请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此比较妥当。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