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比仲裁更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进入了诉讼环节,仲裁结果有或者无都不重要了,重新又回到了审理起点。这类似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制,而利用法律程序来拖延、阻止弱势一方维权是强势一方常用的的“流氓”行径。另外不是所有仲裁都有结果,有些纠纷是仲裁解决不了的,不如直接起诉。看你描述内容,应该就是公司想通过行政诉讼手段推翻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但难度很大,最大的可能就是缓兵之计。
中止了那应该是要等诉讼结果出来才能继续了。毕竟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