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老师欧打学生致死那个案件进展的如何?

2025-05-24 06: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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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老师欧打学生致死那个案件进展是该老师被判断为精神分裂,被强制治疗。

如果打人者没有精神问题,则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但如果是家庭纠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