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书上写着女方不需支付抚养费。现在后悔了,还要得了吗?

2024-11-21 03:46: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然可以,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

回答(2):

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数,负起责任来。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回答(3):

1、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离婚协议是在违背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就需要遵守协议约定。

2、根据婚姻法第37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证据证明自己能力不足以抚养时,属于“有必要”的情形时,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

回答(4):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