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去世了,唯一女儿也外嫁同县另一乡镇!请问我叔的宅基地该归谁所有?

2025-05-13 18:09: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归你堂妹所有!如果你想要可以找你堂妹协商!望采纳

回答(2):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你叔叔的宅基地首先归属你的婶婶,他的女儿或你的爷爷奶奶。只有他们都无法继承(死亡或放弃)的情况下,才轮到你的父亲。

回答(3):

反正不归你 不是他女儿的 就是国家的

回答(4):

归你所有,他女儿是外姓

回答(5):

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