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非法监禁是一个罪名,可以向检察院起诉警察
可以采取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或者道歉等。。。。。。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要“坚持“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对于警察使用警械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警察非法使用警械,可以向公安局纪律检查科进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
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
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
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
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