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分成比例有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原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所交纳增值税的分成比例:中央预算 75%、省级预算 8%、地市(州)级预算 17%; 第二部分: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部分:中央50%,地方(一般为地市州级预算,原营业税全部为地方)50%。